为了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关爱生命、安全第一、防控为主”的观念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,规范安全工作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内蒙古民族大学农牧业科技园区各科室、各员工必须执行此制度。
一、 消防安全教育、培训制度
1、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依法防火。 2、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,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二、 防火、防盗巡查、检查制度
1、 对园区进行分区域管理,每个区域至少有一名安全负责人,负责本区域防火、防盗安全。定期进行巡查,并及时追踪改善。 2、 防火、防盗巡查内容: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,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消防设施、器材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。网围栏有无破损、丢失,监控器是否正常工作。 3、 巡查人员应填写防火、防盗检查记录,并按照规定,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,并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,各负责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。
三、 消防、安全设施、器材维护管理制度:
1、 消防、安全设施、器材日常使用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,保持整洁、卫生、完好。 2、 消防、安全设施、器材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,专职管理人员按时检查、了解设备、器材运行情况,发现异常及时维修。 3、 专职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测试,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补充更新。 4、 消防、安全设施、器材,统一建档管理,发现丢失损坏及时补充修理。
四、 用火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
1、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、超负荷用电。电气线路、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。 2、 各办公室、宿舍不得使用明火,不得随意丢弃烟头;办公室下班后,关闭所有应关闭的电源。禁止私用电热棒、电炉等大功率电器。
内蒙古民族大学农业科技园区 2015/1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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